1.超范围使用
• 使用未经国家批准允许在某种食品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。例如,在馒头制作过程中添加日落黄(一种人工合成色素),而按照规定,馒头中是不允许添加这种色素的。
• 将只允许在某一类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用于其他类别食品。比如,将仅用于加工肉类的亚硝酸钠添加到卤制豆干中,这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。
2.超限量使用
• 不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。比如在制作饮料时,为了增强色泽,过量添加焦糖色,超出了规定的最大使用量。
• 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没有准确控制添加剂的用量,导致最终产品中添加剂含量超过许可范围。例如,在腌制咸菜时,加入的苯甲酸钠防腐剂超过了每千克最大允许使用毫克数。
3.违规使用非食用添加剂冒充食品添加剂
• 将工业用的化学物质当作食品添加剂使用。比如用工业甲醛来保鲜水产品,甲醛并非食品添加剂,它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工业原料,这种行为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。
4.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使用
• 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环节没有遵守使用规范。例如,需要在食品加工前期添加的添加剂,却在加工后期才加入,可能会影响其在食品中的功能发挥,并且有可能产生有害的物质。
• 没有正确标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,包括名称、功能类别、使用范围、用量等信息,这也属于不符合规定的使用行为。